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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學院電腦教室
- 管理學院(以下簡稱本院)電腦教室設置於共同大樓共B403教室,配置個人電腦二十餘部以及相關教學設施(投影機與擴音系統等),以服務本院與人文社會學院經濟學系教職員生為主。
- 開放時間暫定自每學期開學日次一週起至學期結束(詳細時段每學期另行公告),期末考期間不開放。
- 本院電腦教室(教室申請單)委託本院資訊管理學系管理與維護,並由該系學生負責工讀服務。
- 使用本院電腦教室,須遵守下列規定:
- 持有效辨認證件向服務人員換證。服務人員須登記使用人員進出時間、使用機器編號,並經使用人員本人簽認。
- 以一人一機為限,不得為他人預約。
- 不得在室內抽菸,或攜帶飲料、食物進入。
- 非經同意,不得拆裝、更改、設定電腦教室之軟硬、體,私人資料嚴禁儲存於硬碟中。
- 使用印表機需自備紙張,每次使用不得超過15頁,以免影響他人權益與節約耗材。
- 為維持電腦正常運作,請按照正常程序結束程式與退出Windows,不得直接關閉電腦電源。
- 使用學術網路應遵守「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」及「台灣學術網路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」。
- 應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,如有違法之行為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。
- 電腦教室中不得有妨礙他人正常使用或毀損設備之行為,並應遵從工讀人員之管理。
- 設備故障(含硬體與軟體)應即時回報工讀人員並填寫維修單,非經同意不得自行處置。
- 如需作團體教學,須提前五個工作天填表申請,教學期間得暫停對外開放。
- 違反使用規定者,按情節輕重停止使用權利1至6個月,如有損壞應負賠償責任,並得通知相關系所處理。
- 其他未盡事宜,按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